浙商证券代客炒股巨亏 律师称保底协议纯属忽悠

首页 > 财经 > 投资 > 正文 2021-07-25

发表自话题:股票怎么设置止损委托

2016年底,金先生发现自己的股票帐户只有2100万元,而一年前这个帐户还有5000万元。从5000万到2100万,一年间金先生的证券帐户亏损2900万,亏损幅度高达58%。据金先生透露,“代”他操作股票帐户的正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近日,中国网财经记者接到一位来自江苏常州的金先生爆料,称自己在2015年底曾与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投顾服务协议,金额为5000万元,但协议到期自己不但没赚到钱,到现在反而“亏了三千万”。

“保底”协议不保底 委托炒股一年亏损2900万

金先生出具的资料显示,2015年12月28日,其与浙商证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00万元的投顾服务协议,经办人为浙商证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苏某。该协议显示,不保障本金安全,收益分配方面,超出本金的部分,甲方即浙商证券可获得30%的分红,乙方即金先生获得70%;赔偿机制方面,本金亏损部分浙商证券承担30%,金先生承担70%。止损位是亏损总额不超过本金的10%。该协议的到期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

图为投资者金先生提供的投顾服务协议

投顾协议显示,乙方金先生全权接受甲方浙商证券的投顾服务,根据甲方投顾指令进行账户操作,严禁乙方在无投顾指令的情况下私自操作。该协议签订后,金先生表示自己在浙商证券开设的股票账户其实一直由浙商证券独立操作。

2016年8月份,金先生发现自己股票账户的亏损金额超过1000万,占本金的比例超过20%,然而浙商证券并有按照协议书进行及时止损。金先生找到经办人苏某进行询问,苏某提出会为其保本,随后双方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书。这份补充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浙商证券保障金先生本金安全,本金亏损由浙商证券全部承担;合同运行期间,乙方金先生不得干涉和影响甲方的操作思路与操作方法。

转眼协议期将满,2016年12月25日金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已亏损近2100万,便催促浙商证券清盘并退还本金。按照金先生的说法,浙商证券同意在2016年12月27日清盘同时会将5000万汇入金先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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