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接D1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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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接D171版)

(上接D171版)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4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6 普通股股东情况

2.6.1 股东总数

2.6.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其2020年更名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6.3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注: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若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7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8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适用         √不适用

2.9 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战略规划为引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势头。

(一)规模持续增长,经营结构稳定。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突破6,500亿元,达到6,524.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40.48亿元,增幅16.84%;存款总额4,449.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2.68亿元,增幅15.07%;贷款总额2,840.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1.68亿元,增幅22.50%。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3.39%,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盈利能力良好,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6.00亿元,同比增长18.75亿元,增幅14.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5亿元,同比增长4.74亿元,增幅8.53%;基本每股收益1.67元,同比增长0.13元;资产利润率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4%。

(三)资产质量稳定,流动性充裕。截至2020年末,全行不良贷款率1.37%,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93.43%,较上年末增长39.55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64.60%,流动性持续充裕。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0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5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4.73%和8.53%。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其较上一年度的增减幅度情况:

单位:千元

3.2.2 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2.3 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3.2.4 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2.5 利息净收入

单位:千元

3.2.6 非利息净收入

(一)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单位:千元

(二) 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三)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千元

3.2.7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3.2.8 所得税费用

单位:千元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3.3.1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6,524.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84%。负债总额6,063.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99%。股东权益461.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43%,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3.3.2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3.3 主要资产项目

(一)贷款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千元

2.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4.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5.全行前十名贷款(不含应计利息)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注: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为3.37%,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25.68%。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三)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3.3.4 主要负债项目

(一)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4,449.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07%;其中活期存款2,099.68亿元,定期存款2,206.34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147.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15%。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85.82亿元,较上年减少46.14%,主要由于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减少。

3.4 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财务报告情况说明

4.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收入准则,该准则不适用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收入,因此不会影响本公司大部分收入,包括新金融工具准则所涵盖的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汇兑收益。本公司实施该准则对集团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为符合本会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数字进行了调整。2020年度,本集团对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并重述了2019年度数据。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4.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4 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对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1年4月28日

标签组:[股票] [利息] [年末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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