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药监(稽七)罚〔2020〕005号)显示,东北制药锦州医药有限公司药械分公司销售劣药“诺氟沙星胶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诺氟沙星胶囊”334盒;没收其违法所得13.2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为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履行期限为2020年12月22日。
据悉,东北制药锦州医药有限公司药械分公司为东北制药锦州医药有限公司旗下;东北制药锦州医药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又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